阜阳: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式管理台账式督办
日前,阜阳市纪委监委出台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实行项目式管理、台账式督办,推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工作作风,确保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贯彻落实,推动机关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纳入项目式管理、台账式督办的包括六大类:凡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上级来文来电急需或限时办理的重要事项、市纪委全会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市纪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委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任务、其他需要督办的重点工作等。对项目式管理、台账式督办的事项,实行挂图作战,制作完成情况明示图,在机关公示栏进行公示,视完成情况亮黄灯、红灯进行提醒警示。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还对重点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半月汇总制度。对上级及领导批示件,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落实并反馈,特殊情况不超过1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应当立即办理。承办室应每半月书面报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随时向主管、分管、主要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对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或办结的事项,应说明原因和下步计划,做出承诺,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将每月定期通报。
为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机关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牵头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定期下发通知,提出督查督办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督查督办结果纳入日常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创先评优及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确因落实不力、责任心不强、推诿扯皮、工作不认真等拖延耽误工作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