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6666059
当前位置:阜阳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阜阳“漂移案”嫌疑人今被批准逮捕!

2018/6/27 19:48:15 评论:0 浏览量:1226

 6月27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批准逮捕。

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当日,向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宣布执行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

小编带大家回顾一下案情

2018年6月13日23时50分,王某驾驶皖K00M51号“英菲尼迪”轿车,载带该车实际所有人闫某某,与张某某驾驶皖KMY945号保时捷轿车,以及另一辆奥迪A7轿车,沿阜阳市人民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与颍州路交叉口,准备左转弯掉头,王某在等待绿灯放行时临时起意,口头通知其后方车辆驾驶人张某某,要求张某某做好拍摄准备,待其在该路口进行“漂移”时,由张某某进行拍摄。

王某在该路口仍有其他车辆、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连续实施多个危险驾驶行为,张某某使用手机拍摄整个过程并上传至网络,造成社会反响强烈。

6月15日,涉案嫌疑人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21日,案件侦查终结,王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阜阳市公安局提请市检察院予以批准逮捕。

6月27日,阜阳市人民检察院下达《批准逮捕决定书》(阜检侦监批捕【2018】35号)。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3966666059
  • Q Q: 23053276
  • 微信: fyhehuo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阜阳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皖ICP备17022776号-2  |  技术支持:阳分类信息网(V2021.1)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500号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