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家事|酒后殴打妻女 法院发出保护令
近日,家住大郭寨的郭某某因与妻子发生争执,心中不忿,总是借着鸡毛蒜皮的小事跟妻子找茬。5月13日,郭某某约着几个朋友借酒浇愁,三五杯酒下肚之后,郭某某将心中的苦水向朋友倾诉,谁知这些朋友不但不加以劝解,还火上浇油,说什么“媳妇就得打,三天不打上房揭瓦”之类的话,酒足饭饱之后郭某某步履踉跄的回到家。见到妻子之后,郭某某又跟妻子抬起了杠,随着心中怒火的燃烧,遂对妻子进行殴打,正在上高中的女儿见状忙上前哭劝,也遭到父亲的拳打脚踢,母女两人遭受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
面对丈夫的暴力行为,妻子心灰意冷,遂于5月20日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界首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同时提起了离婚诉讼。家事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遂前往其辖区派出所调取证据,在掌握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出警情况说明、证人证言等证据的基础上,果断及时作出人身保护令民事裁定。
今后如果郭某某违反上述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34条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