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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泉谁认识这个老贼,在县医院盗窃当场被抓!!-临泉

2018/9/30 21:29:58 评论:0 浏览量:1120

临泉谁认识这个老贼

在县医院盗窃当场被抓

信息详情

“有人偷我的钱被我发现了,他还不承认,你们快来”,9月27日,临泉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接到刘大爷的报警,称其在医院缴费时被盗。

民警赶到医院保安室,发现刘大爷坐在凳子上,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蹲在地上,一脸无辜的样子。原来,当天上午,刘大爷在医院住院部的缴费处排队缴费,突然感觉有人好像在摸自己的裤子口袋。刘大爷连忙扭头查看,只见站在自己身后的一名老年男子正扭头离开,而地上散落着三张百元钞票。刘大爷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裤子口袋,发现口袋内的1800多元现金竟然不翼而飞。刘大爷顿时明白了什么,弯腰捡起地上的300元现金,又快步走向前,抓住了想要离开的老年男子。老年男子发现盗窃行为暴露,竟然扔掉手里抓着的现金,想要逃跑。刘大爷拦住了老年男子的去路,大声呼喊求助。一名保安闻讯赶来控制了老年男子。刘大爷这才将散落在地上的现金一一捡回。刘大爷和保安一起将老年男子控制到了保安室,并报了警。

对于刘大爷的指控,老年男子一概否认。民警询问其姓名,老年男子拒不告知,反而东拉西扯试图逃避调查。无奈,民警只得先将其带回派出所继续询问。办案区里,老年男子依旧故伎重演,除了反复强调自己年老多病外,其他都不愿意多说。民警经过调查发现,几天前的一起医院缴费处扒窃案件的嫌疑人和老年男子的体貌特征十分相像。在证据面前,老年男子承认了自己两次在医院的扒窃行为,却始终不愿透露真实姓名。

目前,老年男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不报真实姓名就能逃避打击?

别太天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来源:临泉公安

原标题:老贼医院扒窃被逮现行 佯装“无名氏”难逃法律制裁

偷取病人治病救命的钱

真是太可恨了

提醒广大市民

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

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

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发现违法犯罪行为

请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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