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6666059
当前位置:阜阳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安徽8地市地铁!阜阳、淮南、安庆、蚌埠等,官方发文啦!-阜阳地铁

2018/9/29 19:31:09 评论:0 浏览量:7211

9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外发发布,对地铁建设提出明确的“门槛”。

1、安徽8大地市地铁或暂停建设

按照规定,城市轨道交通系统,除有轨电车外,均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履行报批程序。

《实施意见》明确,地铁主要服务于城市中心城区和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申报建设轻轨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15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15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150万人以上。

部分审批条件,比之前的文件提高了3倍。

从2017年安徽省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合肥以地区生产总值7213亿元领跑,芜湖3065亿元位居第二,排名第三的马鞍山为1738亿元。

也就是说,除合肥和芜湖外,安徽省其他城市还达不到地铁城市的门槛。

除了合肥、芜湖条件符合的2个城市外。

安徽已有地铁建设规划的城市不再少数,阜阳、淮南、安庆、蚌埠、铜陵、宿州、马鞍山、六安等地,均量身打造了地铁建设的“蓝图”。

2、建设完成70%以上才可申报下一轮

《实施意见》第四条规定:城市政府要严格执行已经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原则上不得变更,规划实施期限不得随意压缩。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因城市规划、工程条件、交通枢纽布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功能定位、基本走向、系统制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或线路里程、地下线路长度、直接工程投资(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等较建设规划增幅超过20%的,要按相关规定履行建设规划调整程序。建设规划调整应在完成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后予以统筹考虑,原则上不得新增项目。原则上本轮建设规划实施最后一年或规划项目总投资完成70%以上的,方可开展新一轮建设规划报批工作。(责任单位:相关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这是一个超级重大的信号:国家更重视发展的质量,资源和人口都是在围绕大城市及其周边城市靠拢,一二线城市则将持续人口、经济、基础设施“正循环”,较差的城市越来越寸步难行,最终呈现强者恒强、弱者更弱。

接下来小编就从

2017年安徽统计局发布的数据

展示几个有潜力的候选城市

1芜湖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369.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3065.52亿元

2马鞍山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230.2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738.09亿元

3安庆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464.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708.6亿元

4阜阳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809.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571.1亿元

5蚌埠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337.67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550.66亿元

6滁州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407.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607.7亿元

7宿州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565.69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503.91亿元

8六安市2017年市区常住人口为480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1218.7亿元

申报建设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也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实施意见明确,城市政府在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时,要同步组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查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初审,按程序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建设规划。未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的建设规划一律不得报送。 

实施意见同时强调,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不含有轨电车)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批准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按照相关程序审批(核准),未列入建设规划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严禁以市政配套工程、有轨电车、工程试验线、旅游线等名义违规变相建设地铁、轻轨项目。 

资金有保障:

财政资金投入不低于40%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入巨大,后期管理维护成本包昂,资金从哪里来?

实施意见明确,城市政府要建立透明规范的资本金及运营维护资金投入长效机制,确保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中明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外,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资金投入不得低于40%,严禁以各类债务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 

城市政府还要强化对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全寿命周期的支出责任,保障必要的运营维护资金。支持依法依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吸引民间投资参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鼓励开展多元化经营,加大站场综合开发力度。规范开展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

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严格防范城市政府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禁通过融资平台公司或以PPP等名义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对举债融资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不予审批(核准);对列入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范围的城市,暂缓审批(核准)其新项目。 

看了这些数据,

你觉得阜阳

会成为下一个地铁城市吗!

来源于安徽楼王、阜阳热线网

评论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3966666059
  • Q Q: 23053276
  • 微信: fyhehuo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阜阳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皖ICP备17022776号-2  |  技术支持:阳分类信息网(V2021.1)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500号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