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邮政银行拒收现金 损害人民币法定地位
近日,媒体记者接群众举报称:中国邮政银行阜阳分行在办了税务开票代收税款业务中,不但拒收人民币现金,还诱导纳税人消费。真是这样吗?7月26日,记者随一名纳税人探个究竟。
26日下午4时许,记者一行来到位于淮河路正基首府的中国邮政银行阜阳颍上路营业部,来到国税代办柜台。纳税人谢先生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和工程结算合同,请求开具一份30200元的增值税发票。工作人员经过计算谢先生应当纳税1300多元。
谢先生:“我带有现金,用现金缴纳。”
工作人员:“我们不收现金,只能刷卡。”
谢先生:“哦,那我带有信用卡。”
工作人员:“信用卡不行。要用我们邮政银行的借记卡才行,这是我们行里规定的。”
谢先生:“我老婆有你们邮政银行卡,今天忘记带来了。别的银行卡不行吗?”
工作人员:“别的银行卡也可以刷,但是有的人刷过后卡出现过故障,最好是用我们行的。”
记者问这名工作人员:“你们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的,你可知道?”
工作人员:“我收了现金才叫违法呢。我们有规定不许收取现金。”
记者:“你可不可以把你们的规定拿来我看看?”
问话间隙,一名看似银行大堂经理过来说:“这是国税局规定的,我们也没有办法。”
现金拒收、信用卡不能刷、别的银行卡刷了会出故障,这很明显是在诱导谢先生在她们邮政银行存款办卡。迫于无奈,谢先生只得听从这么工作人员的安排。
2018年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除外。要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民币现金是法定货币,体现国家信用,是最基础最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之一,公众对现金支付方式高度信任,保证人民币现金的顺畅流通是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的基本要求。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整治拒收现金有关问题答记者时表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时,不得炒作“无现金”概念。各类主体要换位思考,协商解决好支付方式选择问题,合理反映诉求。
来源: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