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健康脱贫工程政策-阜阳信息网
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
三保障: (1)基本医保(新农合);(2)大病保险 ;(3)医疗救助 。
一兜底:351政策兜底,设定贫困人口医疗费用“351”兜底保障线,即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0.3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剩余部分合规医药费用实行政府兜底保障。
一补充:180补充医保政策,贫困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补偿后,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包括限额内、限额外自付费用等)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以下简称“180”补充医保)。“180”补充医保由基本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经办,纳入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实行即时结算。
两免两降四提高
两免:(1)贫困人口参保个人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2)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并取消住院预付金。
两降:(1)降低基本医保补偿门槛,贫困人口县域内普通门诊不设补偿起付线。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市、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降至100元、300元、500元、1000元;(2)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2万元降至0.5万元。
四提高: (1)提高基本医保补偿比例。(2)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扩大目录、提高报销比例)。(3)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4)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3993”工程
在落实好“351”“180”健康脱贫政策的基础上,对全县贫困人口中300名大病患者开展集中救治,6月底前达到100%;对全县贫困人口中9889名慢性病患者开展集中签约服务;县域内病人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对省内住院治疗合规费用,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3000元,变“351”为“3000元”。我县为贫困人口“量身定制”的“3993”健康脱贫工程,从根本上解决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