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66666059
当前位置:阜阳信息网  -  本地文章  -  本地资讯

阜阳市禁燃禁放区域划定!违者重罚,举报奖励200元

2019/1/26 19:35:44 评论:0 浏览量:1751
  • 分享到
  • 分享到微信
    微信
  • 分享到QQ空间
    QQ空间
  • 分享到微博
    微博

逢年过节、喜事庆典,

不少人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喜气,

但其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不容忽视!

阜阳市禁燃禁放区域划定!违者重罚,举报奖励200元

1月23日,《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印发,《通告》划定了我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并设置举报电话,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查处,并给予相关处罚。

通告内容

大致如下——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东至新华街道办事处、袁寨镇,西至程集镇、中市街道办事处,北至周棚街道办事处茨淮新河的南岸,南至王店镇、袁集镇所合围区域。

禁止燃烧大盘香区域

东至插花镇茨淮新河的南岸、正午镇、袁寨镇,西至宁老庄镇、西湖镇、程集镇、三塔集镇,北至宁老庄镇、周棚街道办事处茨淮新河的南岸、插花镇茨淮新河的南岸,南至三塔集镇、王店镇、袁集镇所合围区域。

阜阳市禁燃禁放区域划定!违者重罚,举报奖励200元

浅紫色部分为大盘香禁燃区

浅紫色部分和浅红色部分均为烟花爆竹禁放区

在禁燃禁放区域外

下面这些地点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十二)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阜阳市禁燃禁放区域划定!违者重罚,举报奖励200元

通告指出,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阜阳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阜阳市禁燃禁放区域划定!违者重罚,举报奖励200元

如果有人不听规劝,执意要在禁燃禁放区域内燃放、销售烟花爆竹、大盘香,那受到的处罚也是很重的。

(一)在禁止燃放区域、场所或者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违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规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在露天或者公共区域内燃烧大盘香的,或者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烧大盘香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批发企业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零售经营者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

(四)非法经营大盘香的,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大盘香及违法所得。

(五)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提供庆典、宴席、殡仪等服务的经营者,对经营管理区域内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行为不劝阻、不举报的,由公安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阜阳市禁燃禁放区域划定!违者重罚,举报奖励200元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阜阳市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个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

为了共同的生活环境,

一起支持禁燃禁放!

阜阳发布综合

评论 
发布评论:
取消回复
还没有人评论此条信息!
13966666059
  • Q Q: 23053276
  • 微信: fyhehuo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Copyright © 2025 “阜阳信息网”版权所有  |  ICP证:皖ICP备17022776号-2  |  技术支持:阳分类信息网(V2021.1)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500号

  |  
网页内的所有信息均为用户自由发布,交易时请注意识别信息的虚假,交易风险自负!网站内容如有侵犯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举报信息、删除信息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