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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男子为了买房,假离婚把老婆让给了别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2018/2/4 20:00:38 评论:0 浏览量:1792

假戏真做的事其实时常都有发生!阜阳一对夫妻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刚开始朋友劝两人“假离婚”有好处,结果夫妻俩真的做了,而后妻子却和别人好上了!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

近日,颍河东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小区一高层住宅有人打架。到达后,民警看到现场满地狼藉,锅碗瓢盆碎了一地。民警调查发现,报警人单某和邱某曾是夫妻,共同在阜口路购置一套房。后来,一个朋友找到夫妻二人商议,让他们办“假离婚”,他再和邱某办结婚证,以获取一些利益。

 

征得同意后,夫妻二人草率地办了离婚手续。随后,朋友又和邱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领证,单某从中获得2万元好处费。

后来,单某便带着2万元外出打工,却不慎落入传销窝点,被解救后已是两手空空。

 

当他返乡求助邱某时,这才发现前妻“假戏真做”,和朋友办了离婚手续后,又和一陌生男子同居了。

当天,双方一番打闹过后,单某报警求助。

经核实,离婚后的邱某,认识了离异男子韩某,两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好感,建立恋爱关系。


最终,经过民警调解,双方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相关经济问题将到法院提起诉讼。单某“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才追悔莫及。

“假离婚”也是离婚 

“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往往是为了不正当利益。

 

“假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旦领取离婚证后,他们的婚姻即告解除,双方不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再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均取得再婚的权利。

因为婚姻的登记行为具有公示效力,无论其离婚登记是否属于自愿和是否具有离婚的真实意愿,其离婚行为都属有效。

 

但对于借离婚而达到的非法目的,属于民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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