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出租车起步价要调至7元、低速行驶费、合乘费、春节可临时加价?
阜阳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定于2018年12月20日下午2:30,在阜阳文峰宾馆一楼贵宾厅会议厅召开“阜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听证会”。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名称
阜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方案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调整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情况,本着合理补偿出租车运营成本、兼顾乘客承受能力的原则,参考全省行业现行运价调查情况,拟适当调整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拟定两套运价调整方案如下:
方案一:起步价由现行6元/2.5公里调整为7元/2.5公里,车公里租价(即超过起步里程2.5公里,下同)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5元/公里。
方案二:维持现行起步价6元/2.5公里不变,车公里租价由现行1.2元/公里调整为1.6元/公里。
(二)试行低速行使费、合乘费及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
1、低速行使费。当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包含等时)时计收低速行使费,按前5分钟免费,超过5分钟按0.3元/分钟计收。现行等时费并入低速行使费,不再单独保留等时费。
2、合乘费。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合乘行为,试行合乘费,驾驶人须征得首乘人同意方可进行合乘,且合乘行为仅限1次。合乘结束,按合乘里程费用的70%,由合乘人员分别支付。
3、试行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为充分调动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积极性,满足市民春节期间交通出行的需要,规范春节期间巡游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行为,对巡游出租汽车试行起步价春节临时加价,价外加收。除夕至正月初六(共7天),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试行临时加价,
采用方案一,最高不超过3元/车次;
采用方案二,最高不超过4元/车次。
(三)完善空贴费、夜间补贴等政策
1、空贴费:将现行单乘载客里程10公里以后,每公里运行价加收50%,调整为行驶10—20公里部分,车公里租价加收50%,超过20公里加收75%。
2、夜间补贴:夜间(22:00—次日5:00)补贴由原单一的车公里租价加50%,调整为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20%。
3、其他相关规定:每车次服务结束,计费金额按元结算,元以下四舍五入。乘客乘坐巡游出租汽车期间发生的通行费(过路、过桥等)由乘客承担。
(四)改革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阜政办〔2017〕58号)及相关规定,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即政府制定巡游出租汽车基准运价(基准起步价/起步里程、基准车公里租价,下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政府制定的基准运价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和浮动时限,确定巡游出租汽车实际执行价格,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公布后执行。
将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并入政府指导价,不再单独保留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
(五)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浮动时限及操作规程
1、基准运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起步价作为基准起步价,以本次调整后的车公里租价作为基准车公里租价。
2、浮动幅度。上下浮动幅度最高15%(起步价以元为单位、车公里租价以角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3、浮动时限。本次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后,执行满1年方可实行上浮;再次上浮时间间隔期不得少于6个月。运价下浮无时间限制。
4、操作规程。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由经营企业和驾驶员共同参与的运价内部调整机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依据燃料价格和市场变动等情况,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市场供需及驾驶员意见等因素,拟定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上浮或下浮方案并经半数以上企业同意,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后执行。备案时间应提前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听证人名单(3名)
陈 伟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副调研员(兼听证会主持人)
岳慧斌 市纪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纪检组长
佟宏光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四、听证参加人名单(21名,因工作需要增补1名)
(一)消费者参加人(8名):万宝华(超联商会)、郭东阳(阜阳师范学院大三学生)、徐永涛(退休干部)、孔祥彪(退休职工)、李丽浩(阜阳师范学院本科大学生)、王莹(皖西北商贸城商会)、孙治法(蓝色雅典居民)、武西侠(个体工商户)
(二)经营者参加人(3名):张伟(出租汽车公司)、张霖(出租车驾驶员、车主)、段云峰(出租车驾驶员)
(三)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刘会中(阜阳市公交总公司)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韦东(省、市人大代表)、徐怀林(市政协常委、委员)
(五)专家学者(1名):李金龙(阜阳市委党校副教授)
(六)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等(5名):胡杰刚(市法制办)、裴俊涛(市交通运输局)、邵明恩(市财政局)、邓光峰(市质监局)、李玥(市税务局)、张艳秋(市消保委)
五、旁听人名单(5名)
冉献伟、王大伟、蔡影、孙杰、肖志敏
六、其他事项
市民可以通过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网站“公众参与”平台,对阜阳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及定价机制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发送到邮箱:fyfgwfjk@126.com。
特此公告。
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阜阳市物价局)
2018年11月30日
来源:颍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