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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警方发布道路限行通告!

2018/11/20 21:12:10 评论:0 浏览量:1614

应广大市民迫切要求及颍东区路网发展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综合各方意见和实际管理需求,决定对颍东区部分道路实施货车限行,具体通告如下:

具体通告

一、限制通行范围和时间

颍东区颍滨路、向阳路、涡阳路、古泉路合围形成的区域全天禁止货车通行。颍滨路(向阳路至涡阳路)、涡阳路(颍滨路至古泉路)、向阳路(颍滨路至古泉路)、振兴路(阜蚌路至幸福路)、幸福路(振兴路至朝阳大道)全天禁止货车通行。

二、限制通行车辆

重中型货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等车辆。

三、限行车辆管理方式

(一)过境货车绕行线路:

1、朝阳大道(原东环路)市经开区方向来车:前往利辛、涡阳、太和方向的由朝阳大道(东环路)—阜蚌路通行;

2、古泉路及涡阳北路(古泉路以北)方向来车:经由阜蚌路—朝阳大道(原东环路)通行。

(二)限行区域范围内企业、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车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阜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三)市重点工程建设所需使用的重中型货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等工程车辆和城市供电、供水、通讯、市政、绿化、环卫等社会服务、应急管理等车辆(上述另行规定车辆),由使用单位凭相关手续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备案后,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其它规定

(一)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具体管理以本次通告限制范围和交通标志指示、交通警察现场指挥为准。

本通告自2018年11月25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释。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19日

请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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