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这些地方拟征地,用于机场扩建、城市建设!补偿标准安置公布
阜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
〔2018〕第 61号
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单桥社区、魏庄社区、新集社区;颍州区三合镇三合居委会境内。
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单桥社区、魏庄社区、新集社区;颍州区三合镇三合居委会集体所有。总面积41.0983公顷,其中农用地39.2170公顷(含耕地34.9173公顷)、建设用地1.8813公顷。
1.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单桥社区,土地总面积21.6229公顷,其中农用地19.8634公顷(含耕地17.7732公顷)、建设用地1.7595公顷;
2.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魏庄社区,土地总面积3.4351公顷,其中农用地3.1446公顷(含耕地3.1446公顷);
3.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新集社区,土地总面积12.9642公顷,其中农用地12.9642公顷(含耕地11.6365公顷);
4.颍州区三合镇三合居委会,土地总面积3.0761公顷,其中农用地2.9543公顷(含耕地2.3630公顷)、建设用地0.1218公顷;
(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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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该用地征收农转用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1.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
2. 颍州区三合镇三合居委会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照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
根据市政府阜政秘〔2015〕205号、阜政办〔2014〕39号、阜政办〔2015〕30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送达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告知书5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电话:2172924)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9日
阜阳市2018年第7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2018〕第63号
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8年第7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颍州区袁集镇袁集居委会、张堂村、郭王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街道岔路口村境内。
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袁集镇袁集居委会、张堂村、郭王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街道岔路口村集体所有,总面积33.7444公顷,其中农用地26.6775公顷(含耕地22.5308公顷、林地1.1773公顷、其他农用地2.9694公顷)、建设用地7.0669公顷。
1.颍州区袁集镇袁集居委会,土地总面积21.1978公顷,其中农用地16.4370公顷(含耕地13.0103公顷、林地1.1773公顷、其他农用地2.2494公顷)、建设用地4.7608公顷;
2.颍州区袁集镇张堂村,土地总面积4.5646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4.1867公顷、其他农用地0.3779公顷);
3.颍州区袁集镇郭王村,土地总面积1.2563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1.19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661公顷);
4.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京九街道岔路口村,土地总面积6.7257公顷,其中农用地4.4196公顷(含耕地4.1436公顷、其他农用地0.2760公顷)、建设用地2.3061公顷;
拟征收的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地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1.技术开发区京九街道岔路口村
2.颍州区袁集镇袁集居委会、张堂村、郭王村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属物补偿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被征土地上青苗和房屋等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5〕205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养老保险安置相结合,其中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按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不符合《阜阳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采取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电话2172924)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5日
阜阳市2018年第7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2018〕第62号
各被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因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阜阳市2018年第71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用地,用途为交通运输、住宅。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居委会、袁集镇徐楼村境内。
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居委会、袁集镇徐楼村境内,集体所有。总面积36.5806公顷,其中农用地27.1483公顷(含耕地21.6414公顷、有林地1.8679公顷、其他农用地3.6390公顷)、建设用地9.4323公顷。
1.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居委会,土地总面积20.0652公顷,其中农用地13.6976公顷(含耕地11.8032公顷、有林地0.8289公顷、其他农用地1.0655公顷)、建设用地6.3676公顷;
2.颍州区袁集镇徐楼村,土地总面积16.5154公顷,其中农用地13.4507公顷(含耕地9.8382公顷、有林地1.0390公顷、其他农用地2.5735公顷),建设用地3.0647公顷。
拟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1.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居委会
2. 颍州区袁集镇徐楼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