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低保金、工作失职……阜阳2名干部被通报处分!
阜南: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于集乡洪庙村村委会主任王庆雨截留、挪用低保金问题。2013年10月,王庆雨违规拆分低保户低保金,收回低保户区某300元低保金,发放给其他非低保户。 2017年10月,王庆雨安排收回低保户乔某800元低保金,收回低保户屈某1200元低保金,用于支付从事土地确权抽调人员的报酬。此外,王庆雨还存在落实殡葬改革政策不力,工作失职问题。2018年9月,王庆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王堰镇芦楼村党支部书记马炬强在扶贫工作中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马炬强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将不符合条件的马某、谢某等人上报为贫困户,符合纳入贫困户条件的杜某却没有列入贫困户。2018年9月,马炬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