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徽阜阳临泉籍重刑犯越狱,他已三度“逃脱”,这次穿走警服!
2018年10月4日,辽宁省凌源第三监狱发生两名罪犯脱逃事件。两名犯人逃走时偷走了狱警的衣服,利用衣服中所夹带的门禁卡逃出监狱。
其中一名逃犯,是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人。目前,抓捕仍在进行中。相关部门将对提供线索抓获二犯者给予奖励。
凌源第三监狱发出
协 查 通 报
脱逃罪犯张贵林,男,汉族,1979年9月18日出生,文盲,身份证号码341221197909184619,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
该犯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6月1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
罪犯张贵林,男,1979年9月出生,捕前住安徽省临泉县单桥镇满庄村,2009年因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
通报显示罪犯王磊逃脱时上身穿深色长袖;罪犯张贵林逃脱时身穿春秋制式警服,所穿警服警号为2183243。
据新京报报道,一份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脱逃罪犯张贵林此前曾两次因脱逃罪被判刑。
该判决书称:
张贵林,又名“张飞”,男,1979年9月18日出生于安徽省临泉县,汉族,无文化,农民,户籍地安徽省临泉县。
2001年7月11日,张贵林因抢劫罪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日刑满释放。2009年1月19日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6月23日,张贵林因脱逃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犯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7月2日,张贵林再次因脱逃罪被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无期徒刑等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1月26日,在辽宁省凌源第五监狱服刑期间,张贵林因拒绝归还同监罪犯王某某(被害人,男,时年30岁)存放的衣服发生争吵,在监区生产车间内,张贵林用拳头打击王某某头面部数下,致王某某鼻骨骨折。
2014年5月13日,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贵林有期徒刑二年,与其前罪没有执行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凌源第三监狱的协查通报显示,张贵林于2014年6月1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8年10月4日越狱。
脱逃罪犯王磊,男,汉族,1985年3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身份证号码:211081198504079416,家住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前古城子村。
该犯因绑架罪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7年12月28日减为无期徒刑,2016年12月22日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
请广大群众如发现此二人请及时与我监狱或公安机关联系,因提供线索抓获二犯的我狱将给予奖励。
凌源第三监狱
2018年10月4日
此二人高度危险
如有线索请立即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