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掉渣,飘窗缩水未解决!阜阳碧桂园竟捆绑销售,阴阳合同!
前几天,我们栏目报道了发生在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的一件事。业主们反映,当初开发商违规宣传学区房,不仅诱导他们买了房,还捆绑销售了装修和车位。
如今房子还没建好,他们发现飘窗严重缩水,水泥一捏就碎,担心有质量问题。对此,我们栏目也进行了报道。只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面的问题还没解决,业主们又发现了一些新问题。
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 业主 张震:现在市场上很多人说是阴阳合同,这种应该就属于那种阴阳合同之类的,因为给大家看到的是一个,实际的又是一个,那应该就属于阴阳合同这一点。
张女士担心的阴阳合同,指的是她购买的一套商品房。2017年初,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开始对外销售。当时号称是“学区房”,为了让业主们相信,开发商还请来了教育部门的领导来站台。
阜阳市开发区教育局局长 马义红:参加的有颍州区教育局的负责同志,还有清河路第一小学的校长。
因为是学区房,开发商又是碧桂园这样的大品牌。很多业主看到了销售广告后,都在碧桂园翡翠湾买了房。
然而,如今房子还没交付,业主们就发现了一大堆问题。
小区业主:大家看看这个混凝土的质量,一掰都烂了,一掰都碎了,看看。
碧桂园翡翠湾小区业主:样板房是墙有多大窗户就有多大,实际上参观看到的是窗户缩小了一半
水泥掉渣,飘窗缩水,就连当初宣传的“学区房”,因为涉嫌违规宣传,目前也被依法叫停了。
事情被曝光后,引起了阜阳市相关部门的重视。但是,就在有关部门展开调查的时候,业主又陆续发现了购房合同中的问题。
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 业主 张震:展板上面只标注的房屋(毛坯)的售价,没有装修款这一项,然后我实际拿到的合同,它就多了一个装修款。
在翡翠湾小区的房屋预售合同中,不仅在正本中约定了房屋的单价和总价,在附件中还约定房屋要由开发商装修,装修款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在小区售楼部的展板上,业主们发现,他们展示的预售合同中,并没有涉及到装修事宜。对此,有业主提出了质疑。
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 业主 张震:不知道为什么,它实际的合同会跟它的展板不一样。
对此,业主们怀疑他们是遭遇了阴阳合同。
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 业主 张震:它申报的时候只报了房屋的售价,但是实际销售的时候,又把装修的价格跟我们的房屋捆绑在一起。
记者了解到,商品房在预售之前,需要经过物价局进行价格备案,然后通过市场监管局合同审核,再经房管部门批准,方能进行房屋预售。而阜阳市物价局表示,开发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当初备案的是毛坯房,根本不涉及装修事宜。
王洋 业主:物价局说,他们不管这个事情,也没有说碧桂园公司在他们这里有任何备案。
阜阳市物价局表示,他们只备案了碧桂园翡翠湾小区的毛坯价,根本不涉及装修款的约定。可为什么业主们拿到手的预售合同,会必须带装修呢?这到底是不是大家投诉的阴阳合同,相关部门对此又是否知情?
阜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监督管理科 科长 储可举:看看可有不平等条款嘛,一旦修改了,自己又附加了条款的,他要提出来申请,到我们这边来备案。
阜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监督管理科科长储可举说,房屋预售合同,确实需要他们来审查。但是目前的开发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的预售合同,还在审查中。
阜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监督管理科 科长 储可举:现在已经通知它们进行正式的申请,现在是先搜集合同,再审查。现在这一块因为我是初步审查,审查了我还要跟上级业务部门具体核实,是不是构成不平等条款。
捆绑销售,是指将两种以上产品捆绑起来,进行统一销售和定价的行为。其形式之一就包括统一包装后出售,说白了就是甲产品和乙产品放在同一个包装里出售。业主们说,碧桂园翡翠湾在备案时是毛坯房,而在预售合同中又加了装修条件,这就属于捆绑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但是业主们的质疑,在储可举看来并不属于捆绑销售。
阜阳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监督管理科 科长 储可举:一开始对外宣传是毛坯的,你后来签合同的时候突然要捆绑,不捆绑不卖这样的(属于捆绑销售),它如果一旦明示你过了,你一来我就对你讲,我是装修房卖,我理解应该不构成捆绑。
按照储可举的说法,备案的毛坯房,在销售时,只要开发商告知了要装修后出售,就不构成捆绑销售
既然这样,开发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又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将毛坯价和装修款分开计算呢?原来,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对于房屋预售合同,需要进行网签审查,其中一项就是审查房屋单价不能超过备案价。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科长 杜平:我们审核一个是对房源的审核,一个是对购房人的审核,还有一个是对价格的审核,就是价格不能超过备案价格。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科长杜平说,他们只对合同正本里的毛坯价进行审核,至于附件中的装修款项,并不属于他们的审核范围。
但是,记者在业主提供的一份预售合同上看到,137平米的房子,总房价是1031197元,这样算下来每平方单价就是7527元,远远高于物价局的备案价6100元每平方。而这份合同在远超备案价的情况下,之所以能够在房管局通过,就是因为房管局不对合同附件进行审核。
王洋 业主:有水印的话,我觉得他们肯定是知道装修这回事的,而且也给与审批了,但是他给我的回复是没有审批,没有备案审批。
阜阳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场监管科 科长 杜平:附件可以附,也可以不附。
对此,维权律师刘德礼有不同看法:从合同的法律角度讲呢,合同的正本和附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果合同的正本你有义务进行审核,合同的附本你同等有义务进行审核。
按照阜阳市房管局工作人员的说法,虽然装修款没有经过他们审核,但在购房合同中,记者看到开发商仍将装修款算在了总房款内。这在维权律师刘德礼看来,也是捆绑销售的一个证据。
刘德礼 维权律师:开发商在销售房屋的时候,要求购房者必须要购买装修或者车库,那就是捆绑销售的一个证据。
看到这,不知道电视机前的您看明白没有。按照阜阳市政府的有关规定,阜阳市对新开盘商品房实行限价政策。就是不能高于物价局规定的最高价进行销售。而阜阳市开发区碧桂园翡翠湾,就想了这么一个主意。在预售合同正本中只标注毛坯价,而在附件中增加了装修款。按照合同中总房价除以房屋面积来算,单价远超过了物价局规定的备案价。
就这样堂而皇之的,通过了市场监管局和房产监管局的备案审核。不知道这样的审核,是否符合程序,对此我们也将继续关注。除此之外,业主们说买房时,开发商还要求他们签订了一个车位有偿使用协议,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魏巍 阜阳市开发区碧桂园翡翠湾项目 副总经理:它是一种长租,等于是一种租赁。
在业主提供的这份“未竣工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双方约定的租金为8万元,使用期限最高可以达到70年。但是其中也约定,如果车位是人防车位,乙方也就是业主方,还要遵守国家防空法的法律法规。对此,业主提出了疑问,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支配吗?
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就此记者找到了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赵建军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科 科长: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产权是属于国家的。
阜阳市人防办工程科科长赵建军介绍,人防工程分为两种,一种是原址配建,一种是异地配建。异地配建,是指业主缴纳人防资金,交由国家在异地建设人防工程。而新建的住宅小区,是根据国家的规定,开发商必须配套建设人防工程。这笔资金虽然是开发商出的,但实际上是该缴纳给国家的人防资金,直接用于人防工程建设了,等同于国家出资。
赵建军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科 科长:(这个小区)应建依法配建的人防面积是28709平方米。
赵建军说,这28709平方米人防工程,产权就属于国家所有,而在使用方面也有着严格的规定。
赵建军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科 科长: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而在出租前,还必须经过消防和人防竣工验收,然后颁发平时使用证,才能进行出租使用。
赵建军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科 科长:而且出租的费用必须全部要用在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上面。
根据2017年,省人防办、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住宅小区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管理,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由社区委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维护管理。对于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在还没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把人防工程出租的行为,赵建军认为,肯定是不对的。
赵建军 阜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工程科 科长:这个项目连竣工验收还没竣工验收,它就把人防出租出去了,我觉得是不合适的。
目前,阜阳市人防办已经对阜阳市经开区碧桂园翡翠湾小区,违规出租人防车位的事宜,介入调查处理。
来源:ahtv法治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