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男子冒充警察,多次入户抢劫!-阜阳
太和县男子于某伙同他人,多次入户抢劫,其中有两次分别冒充警察和计生工作人员叫开住户的门。案发后,于某潜逃至外地16年,并成功漂白身份。
2017年10月,于某被新疆警方抓获。近日,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罚款1万元。
于某出生于1976年,平时游手好闲,常与一帮狐朋狗友喝酒聚会。2001年8月,于某伙同多人,以入户抢劫的方式“弄点钱花”,并通过打听、踩点,定下了作案目标。
同年9月23日夜,几人携带西瓜刀、裁纸刀等作案工具,冒充派出所民警,叫开了太和县双庙乡村民赵某的家门。他们先对赵某进行殴打,后用绳子绑住他的双手,抢走一辆价值4650元的宗申摩托车。
9月29日凌晨,该团伙窜至清浅镇村民谢某家,对谢某进行殴打后,抢走手机、衣服、水果等物,价值1000余元。随后他们又来到村民高某家,将正在熟睡的高某夫妇蒙着头打了一顿,抢走薄荷油75斤,价值2250元。
10月4日凌晨,于某等人又来到双庙乡村民林某家,跺门入室,采取暴力手段抢走现金5000元、薄荷油100余斤,总计价值8000余元。抢劫过程中还对林某进行殴打,致林某轻微伤。
警方对该系列抢劫案立案侦查,其他合伙人都被逮捕,绳之于法。由于于某较为狡猾,案发后潜逃至外地,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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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17年10月,新疆疏勒县警方根据情报,才将于某抓获。此时,他已漂白身份,变身为张某,并获得当地户籍。
近日,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于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