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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三人被罚!阜阳人还敢这样做?-阜阳

2018/9/18 20:02:50 评论:0 浏览量:1091

 遇到特殊日子和好日子

都免不了要放烟花鞭炮

但是你要注意了

在阜阳禁燃区域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警察可要找上门了

别不当回事

阜阳已有人被罚了

近日,市环保委办公室在检查中发现,

阜阳经开区城外人家饭店(经三路14号)

门前和开发区申寨社区墓地等地

存在多处燃放烟花爆竹点位。

8月26日12时许,邵某某、李某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阜阳市开发区经三路城外人家饭店门前)燃放烟花一箱。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证据予以证实。为此,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邵某某、李某某分别予以罚款200元。

8月26日10时许,刘某某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经开区申寨社区墓地)燃放烟花爆竹,后被新阳派出所民警查获。为此,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罚款300元。

对上述两起事件,市经开区京九路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责令申寨社区墓地包保人李国福、城外人家饭店包保人李军向街道党工委做出深刻书面检查;分别扣除二人责任经费500元。

市环保委发函要求

阜阳经开区管委会

对辖区内烟花爆竹、大盘香批发

零售和燃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依法查处,排查和查处情况

及时报市环保委办公室、市公安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和城管执法局


哪些是禁燃区域?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人民西路—南京路—古泉路—颍东路—  S305 阜蚌路—东环路—纬三路—经六路—G105—经八路—经二路—润河路—南京路—机场路—学苑路南延线(一道河路至机场路)—学苑路—人民西路。”

这些地点也是禁止的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爆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林地、绿地、公园、游园等重点防火区。

而且在全市范围内不能烧大盘香、严禁沿街兜售和出店销售大盘香,严禁在门前店外焚烧大盘香。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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