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三统一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
4月19日,临泉县召开“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工作会议,通过全面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努力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新格局,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开辟化解困难群众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

一是统一救助窗口。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

二是统一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

三是统一登记受理。对申请人难以确定所需救助办理机构,前来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救助申请的,窗口采用“一表登记”,先行代为受理,再商定具体办理机构,通过人工或信息交换平台转相关部门办理。凡涉及两个以上救助管理部门共同办理的求助事项,由最终审批部门牵头办理,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凡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一表登记”转办事项,相关机构(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并按程序时限办理;对不符合申请办理条件的,主动向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将理由和结果反馈社会救助服务窗口。

一是统一救助窗口。依托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

二是统一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

三是统一登记受理。对申请人难以确定所需救助办理机构,前来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救助申请的,窗口采用“一表登记”,先行代为受理,再商定具体办理机构,通过人工或信息交换平台转相关部门办理。凡涉及两个以上救助管理部门共同办理的求助事项,由最终审批部门牵头办理,相关部门协同办理;凡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一表登记”转办事项,相关机构(部门)必须及时受理并按程序时限办理;对不符合申请办理条件的,主动向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将理由和结果反馈社会救助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