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下达2.43亿元资金来保障我市这个工程-阜阳网
近日,中央财政分两批共下达我市各县(市、区)专项资金2.43亿元用于,保障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建设实施。
明确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专项资金明确要全部用于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要求各地要细化落实措施,确保省级安排的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底前全部开工,2019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同时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省级绩效目标确定的指标细化量化绩效考核目标,切实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