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酒死亡,同桌人赔了35000元!好喝的太和(市)人都该看看…
太和人好酒
似乎已经成了大家的共识
然而下面关于喝酒的这件事
小编觉得很有必要
跟喜欢喝酒的朋友分享一下
事情还要从2017年10月12日下午说起。那天,刘先生在潘某家干活,期间喝了两瓶啤酒。
当天晚上,郑某妻子过生日,于是郑某组织肖某、潘某、盛某及刘先生在自己家吃饭,期间几人又喝了不少酒。
酒桌上,肖某提出请郑某妻子到歌厅唱歌。随后,包括刘先生在内的几个人一起前往KTV唱歌,几个人又喝了一些酒。
晚上十点许,刘先生突然晕倒在地。几人将其扶起后,刘先生呕吐不止,脸色变得苍白。
众人见状,立即将刘先生送往医院。不幸的是,刘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刘先生系胃内食物反流致吸入性窒息死亡。他的血液中检测出酒精含量为140mg/100ml。
事发后,刘先生家人将潘某、肖某等四人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刘先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饮酒量应有认知和控制能力,应意识到饮酒可能会对自己造成的伤害,故其自身应承担饮酒致死的主要责任。
但同行的郑某、潘某、肖某、盛某在刘先生已经出现醉酒状况时,没有尽到提醒、劝阻的义务。在刘先生晕倒后至刘先生被送上救护车送往医院的十几分钟内,四人也没有及时进行救护,错过了最佳急救时间。
因此,法院判定:郑某、潘某、肖某分别赔偿死者家属1万元;盛某赔偿死者家属5000元。
朋友聚会喝酒,
原本是为了图个开心,
却不料闹出了人命。
几轮酒局下来,
刘先生因醉酒死亡,
同桌的4人被判赔偿3万5!
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别让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