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用好“双告知”制度 快速解决欠薪问题-太和
近日,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农民工投诉,反映在某药业公司办公楼及厂房建设中被拖欠工资。经查,该项目是由某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承建施工,涉及拖欠16名农民工工资4.2万余元。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随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同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双告知”制度要求,向企业下达下达劳动保障信用风险告知书。
在失信联合惩戒的强大压力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这也是我市运用“双告知”制度,有效处理的第一例欠薪案件。
近期以来,阜阳市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中实行“双告知” 制度,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对用人单位存在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时,同时送达《劳动保障信用风险告知书》,告知用人单位如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将存在因严重失信被列入劳动保障诚信“黑名单”的风险,有力地威慑了失信违法企业。
来源:阜阳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