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政府对农村危房拆除改造、有没有赔偿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1、书记您好,我家住在阜南县柴集镇小寨村房屋包括三间瓦房和两间厨房都是砖木结构,且建筑时间不久,本人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拆旧拆违工作,请明确告知我家那些属于违规建筑,那些是合法房屋。如果合法房屋拆除,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家虽然是瓦房,但确是我们全家唯一的住处,我们一年四季都住在里面,如果拆了我们全家住哪里?请求政府依法行政!
2、你好,我想问一下我是老观乡的,现在家里危房拆迁有补偿吗,谢谢
3、尊敬的县委书记及各位领导,我是王堰镇马楼村新寨的一名普通农民,现在外打工,我听说县里开展乡村危房整治的工作,我想请问具体是怎么开展的呢?符合危房标准修缮或拆改政府有相应的补助吗?统计完以后是时候实施呢...
4、尊敬的领导你好 请问现在农村的危房改造政策全面拆除 ,村里干部扶贫现象混乱,对于家庭困难的群众 没有能力建房 村里也没有给贫困建卡的 也没其他住处的 唯一的房屋拆除了 他们的住处是该怎么安排??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民,您好!
您于2018年9月6日在人民网给县委书记留言,咨询农村危房改造问题,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现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需要,按照市委提出的“集中一个月时间打好整治危房集中歼灭战,确保今年9月底前阜阳大地上不能有一处危房”的要求,阜南县委派出千人干部队伍,按照“村村过、庄庄过、户户过”的方式进行排查,本着“不管是贫困户还是非贫困户,不管是有人住还是无人住,不管是公房还是私房”的原则,针对危房类别做到“应修尽修、应改尽改、应拆尽拆”。工作任务及时间要求:9月10日前,无功能房和D类危房自行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9月15日前C类危房自行修缮或拆除,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9月15日前对拒不执行《关于督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南政法[2018]32号)文件, 既不尽赡养扶助义务,不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又不对被赡养人危房进行维修的,政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对于只有唯一一处住房且家庭困难无能力建新房的危房户,应在限定时间内将房屋修缮为安全住房,否则也将无补偿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