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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一男子通过网红发布虚假广告,诈骗4.9万元!

2018/8/16 17:08:53 评论:0 浏览量: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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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男子李某

通过社交网络上的网红发布虚假广告

谎称能为他人购买

“王者荣耀"、"球球大作战”

等游戏的道具或点券

诈骗4.9万元!

近日,颍上县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事情经过

2016底,李某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广告,谎称能帮助他人购买“王者荣耀”、“球球大作战”等游戏的游戏道具或者点券。

首先,李某在网上从一个叫“快手”的软件上面找一些网红,让他们帮其打广告,让他们把自己的QQ号码传播出去,说李某的QQ号码可以帮别人的手机游戏充值。同时,网红把李某的QQ号码挂在他们自己的QQ空间里面,网红的QQ好友就可以在网红的QQ空间里看见李某帮别人手机游戏充值的诈骗信息。

为了吸引人,李某还把自己的QQ号码设置为女性,同时他还会在聊天空间里发很多游戏装备的信息。这样一来,很多玩手机游戏的玩家就会加李某的QQ,向其购买手机游戏装备。每次他们在网上谈好价钱后,李某会让对方通过QQ或者微信给其转钱。但每次收到钱后,李某就会把他们的QQ或者微信拉黑。如果李某有时候其要是觉得对方好骗,也会以系统要升级、账号冻结为由让他们继续给其转钱,骗他们的钱。

李某表示,自已的两个QQ号码和两个微信号都收到过骗取他人的钱财,其中一个QQ号里收的钱比较多。就这样,李某先后通过QQ账户及微信账户骗取杨某人民币3150元,骗取方某某人民币1050元,骗取屠某某人民币750元,骗取葛某某人民币1500元,骗取张某某人民币1000元以及骗取社会其他人员人民币共4.9万余元。

近日,颍上县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象的方法,利用网络平台诈骗他人人民币4.9万余元(超过3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且属诈骗数额巨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受到惩处。同时,被告人李某利用网络诈骗未成年人,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能够认罪悔罪,也可从轻处罚。最终,李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来源: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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